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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消毒餐具将由三部门联合监管(2010年04月13日)
4月12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下一步,消毒餐具监管方面,工商、食品药品、卫生三部门将联合开展监管。 据介绍,在监管职责上,国家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一经联合下发通知。通知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核发营业执照,将已掌握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登记情况,定期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是指具有消毒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为餐饮服务者提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的机构或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当符合《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的要求,餐饮具消毒过程及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日照正在积极酝酿联合监管事宜。
作者: 刘祥彩 通讯员 牟善亮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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