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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旅游法》促行业价格回归 大社价格优势更突出(2013年09月24日)


    还有一周的时间,中国首部《旅游法》就要正式实施。从目前市场的反馈看,因矫正过去旅游行业普遍存在的“零负团费”等旅游业恶性竞争问题,因此旅游产品价格出现大面回归,特别是一些“零负团费”现象严重,导游购物、自费项目抽成率高的地区在,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对此,有媒体今日就《旅游法》实施后,尤其是针对第35条,会对旅行社的经营产生的影响等问题采访了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总经理李广。

    在李广看来,《旅游法》对整个旅行社的影响,可能需要根据旅行社的类别区分来看。像中青旅,国旅这样的大社,《旅游法》目前的规定影响不大。如果有影响的话,也是非常利好的影响。“此前规范的旅行社,一般不会存在零负团费的行为。所以价格一般居高。这种居高的价格,在市场上所有的价格上处于劣势地位,因为有存在零负团费的现象,所以消费者只是以价格作为平衡因素,这些正规的旅行社是吃亏的。而现在如果说《旅游法》出台以后,对正规的旅行社而言,有具体的影响就是正规的旅行社,之前是依据此前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比如说关于购物,此前旅行社条例第28,关于旅游合同中也有规定,是可以安排购物,但是需要在合同中把购物的次数,场所名称和时间要明确的告诉旅游者。《旅游法》颁布以后,这些规范的旅行社按照新的法律法规调整自己的产品设计,包括合同的一些规定。我觉得对正规旅行社而言是一个有力的变化”李广说。

    不过他也指出,《旅游法》的出台对现在已经成为普遍现象的“零负团费”,或者不合理的低价旅行社而言,肯定会出现大范围的调整。而当这种价格回归到与正规旅行社报价相似的情况下,大的旅行社价格优势可能会更突出,服务品牌优势显现出来。所以我觉得对于旅游行业要区分两种情况看待。

    此外,李广认为,关于购物问题是一个伪命题,或者只是一个表象。我们不能说购物是被禁止的,购物是整个旅游的非常关注的要素。这个我相信大家还会展开充分的讨论。


作者: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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