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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评:“房姐”案,别拿“仇富”说事(2013年09月27日)
9月24日,陕西“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在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龚爱爱当庭否认控罪,坚称自己无罪,挣的钱都是合法收入。其辩护律师高廉波还向媒体发表了公开信,呼吁大家不要仇富。(9月25日《新京报》) 无论“房姐”最终被如何定罪判刑,司法机关都是依法而断。“房姐”之所以被称作“房姐”,就是公众觉得其在北京等多个地方的购房款“有问题”。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仅在北京一地就购买了41套,如果算上其他城市所购的住宅、商铺,那该是多少钱?如果说买房的巨额资金真是“合法收入”,还需要伪造身份证和户籍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正当致富,没人仇视。一个县级农村商业银行的副行长,一个人拥有4套户口和几十套价值数亿的房产,公众不可以质疑吗?既然辩护人高廉波在《关于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致媒体的公开信》 谈及袁隆平,谈及贫富,但怎么没有人仇视袁隆平呢?难道袁隆平的财富还不及“房姐”? 公众很敬重辛勤劳碌获得的财富。马云、姚明、袁隆平都很有钱,也很富有,谁仇恨他们了?袁隆平“家里已经有六七辆车”了,还被一辆“奔驰敞篷车吸引”。怎不见公众“撂砖”、“吐口水”,甚至还一边倒地支持:“袁老就是有七八架私人小飞机也配!”社会学者许远国的话说出了多数人的心声:“袁隆平,有的是钱,有的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股票……没有人眼红,是因为他对人类的贡献,是因为他的不朽功绩,是因为人们不会忘记有功之臣。国家奖励他500万元,没人眼红,是因为他有一份热发一份光,是因为他不仅解决中国的吃粮问题,而且解决了世界几千万人的吃粮问题。 俗话说:“公道自在人心。”仇富不仇袁隆平、马云和姚明难道不能说明问题吗?难道不能反映出公众的是非观、财富观吗?贫穷不是罪过,富裕同样不是罪过,贫穷与富裕本身并无善恶色彩,我们每个人都梦想富裕,梦想过上富足、安全和稳定的生活。所以,不要指责公众仇富,公众之所以仇富,仇的是不正当的致富,恨的是“房姐”之流不正当的攫取财富的富裕。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众从不仇富,只仇恨“不义而富”。只要是用合法、合理的手段获取财富,善良的、淳朴的中国百姓是不会仇视的。所以,那些抱怨、指责“有很多人对富人抱着深刻的仇恨”的人要敢于把自己的财富来源“亮出来”。如果不敢或不愿意“亮出来”,那就是心中有鬼了。如果心中有鬼,就请不要指责别人仇富。
作者:刘英团 来源: 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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