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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日照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十一黄金周消费警示(2013年09月30日)


  本报9月27日讯(见习记者 许妍 通讯员 张承光 李桂英) 今年的国庆节黄金周即将来临,日照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各种消费陷阱。其中,特别提到,旅游时候一定要签书面合同,并索要发票。

  警示中提到,想要外出旅游的消费者,首先要学会识别旅游广告宣传,并且选正规的旅行社。

  其次,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并且记住索要正规发票。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游览景点、娱乐标准、购物次数、旅游保险。

  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及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等,签订旅游合同时,市民们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内容后方可签字,索要发票。

  节日促销已成为众商家的经营之道,节日期间消费,市民们首先要提防以虚假“打折”、“让利”、“甩卖”为诱饵的引诱消费。

  其次,面对节日前后商家的全场打折、“买一赠一”、购物返券等促销活动,消费者学会识别常见三种消费陷阱:虚假打折、循环消费、抛售积压商品。

  再次,还要做到货比三家,保持理性消费。

  另外一个,对于赠品要检查看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购买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有“QS”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

  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选择有防尘设备的食品,同时也要注意生产日期等要素。

  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要消费凭证,并且消费凭证上应注明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

  “发票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日照市消协一工作人员说。


作者:见习记者 许妍 通讯员 张承光 李桂英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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