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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明年起将施行新公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年10月16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 崔清新)根据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公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15日发出通知要求抓好标准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格规范法医临床执业活动,推动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

    据介绍,今年8月30日,五个部门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公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将于2014年1月1日施行。届时,现行使用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将废止。

    为结合医学的新进展,适应法律特别是刑法的最新修改,新公布的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通知说,这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最重要、最基本的技术标准,是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到公正司法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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