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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禁止夏秋收期间露天焚烧秸秆 罚款200元(2013年10月16日)
近日,日照市政府发布通告,规定夏、秋收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违者将接受环保部门罚款。 据了解,近日,日照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禁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通告中要求,夏、秋收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通告介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各区县环保部门会同农业、交通、公安等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另外,凡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焚烧秸秆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对焚烧责任人处以每起200元罚款。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火灾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告还对机收麦茬、稻茬高度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必须低于15厘米。
作者:张希嘉 来源: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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