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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区法律服务中心的‘点将台',俺不仅没有花一分钱,还要回了房子,真的太谢谢你们了。”东港区某街道年近八十的张某对于判决结果十分满意。
原来张某与丈夫在村里有一处自建房屋,丈夫去世后,张某就搬至女儿家居住。不料,儿子李某私下以去世父亲的名义将闲置房屋以8万元价格卖给贾某,张某得知此事后,在要求贾某搬出无果的情况下,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到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选择了在房屋纠纷方面经验丰富的李健律师。李健根据案情和实地了解,代理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李某与贾某签订的《房屋购销合同》无效,被告贾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将房屋返还张某。
怎样让困难群体同样享受到他们认可的法律服务,享受均等的诉讼权利?据了解,自今年2月起,东港区改变“轮派制”“选派制”的传统模式,将“介绍律师”“自行点将”作为受援对象的一大权力,在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法律援助律师“点将台”,将每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照片、联系方式、执业时间、法律专长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以方便受援对象自主选择案件承办律师。对“点将台”人员名册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更新,扩大受援人选择范围;同时加强监督力度,制定“点援回访机制”,及时反馈律师和法律服务者的服务质量,让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加强自律,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难题。自设置法律援助“点将台”以来,该区今年共办案310多起,其中大部分法律援助案件都由受援对象自己“点”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对法律援助案件回访满意率为100%。
作者:张洪玉 张鸿雁 来源: 日照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