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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我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2013年10月22日)


   
  我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启动,自10月起城镇居民可持有效证件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缴费时间持续到12月31日。

    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8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 30元,城市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20元。另外,在校学生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 30元,采用按学制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

    符合条件的居民首次参保,需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城市低保对象需同时提供由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重度残疾人需同时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伤残证明等级不清的,由区县以上残联出具等级证明。居住在社区的城镇居民,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城建制农转非的城镇居民,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他城镇居民到就近社区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县医疗经办机构等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集中办理参保缴费。

    首次参保的居民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续保居民持续享受;城镇新生婴儿出生后 6个月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


作者:李希峰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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