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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中小学教师资格5年注册一次 日照明年参加试点(2013年10月24日)
10月22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公布,其中对于教师注册的条件等都做了详细的安排,方案将从201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据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中小学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本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范围为公办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2013年,青岛、临沂和莱芜三市首批参加试点;2014年,济南市、淄博市、东营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聊城市、德州市和滨州市加入试点;2015年,枣庄市、烟台市和菏泽市也将加入试点。 在实施方案中,对于注册条件也做了详细规定,同时也专门罗列了定期注册不合格的情形,包括: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会暂缓定期注册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记者 孙祥辉 原标题:中小学教师资格5年注册一次 青岛首批参加试点
作者:半岛网-城市信报 来源: 孙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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