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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由东港区纪委、区监察局和区发改局联合审核确定的《东港区行政性收费目录》印发给各部门和驻区企业,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公示出台行政性收费目录,在我省属首创。
“我们改变了以前由财政、物价等部门对行政性收费项目裁定的做法,改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首先明确了有浮动幅度的项目必须按下限收,大大削减了各收费部门的自由裁量权。”东港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马妮说。
该目录是东港区纪委、监察局、发改局对全区行政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检查后,审核确定并印制的。未列入此次收费项目的,或收费高于目标标准的,企业有权拒缴,并可随时向纪检部门举报。
目录涉及全区具有行政性收费项目的29个单位,公示在目录中的单位共25个,涉及收费项目大项125项,小项162项。其中:国税局、地税局、经信局、老干局收费项目取消或未实行收费,全区共取消收费项目22项,有浮动幅度按最低标准执行项目6项,降低收费标准3项。以人社局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费”项目中“操作技能考核初级工A类”为例,按照规定为60-100元,而在目录中直接规定为60元。
“即便有了收费目录,收费部门也不能不打招呼就去企业收费。”东港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玮说,收费单位必须出示经纪检监察部门审验合格的《收费许可证》,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
作者:董卿 来源: 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