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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下午从东港人民法院传来消息,今年以来,该院不断扩大司法救助范围,简化救助审批程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前10个月,共为130余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52万余元。
东港法院出台《司法救助规定》,对可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的情形予详细规定,具体包括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费用,孤寡老人、孤儿或农村“五保户”等14种情形。将需提交的相关手续材料及具体格式印制成册,在巡回审判、下乡普法和当事人立案时宣传发放,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熟知申请缓、减、免诉讼费的相关条件和程序。
同时,该院积极与司法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建立联系,将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对接,构建起“应救则救、不留死角”的司法救助体系,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一律实施救助。除在诉讼费承担方面予以减免外,还积极联络法律援助机构,对弱势群体予以诉讼救助,着重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低保人员”的救助力度,切实让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作者:刘祥彩 通讯员 焦婷 王晓 来源: 黄海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