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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无证经营药品别冒“险”(2013年11月04日)
没有任何的经营资质,还利用居民小区作掩护,把药品仓库安设到了居民楼内。近日,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接到举报,成功查获了一起涉嫌无证经营药品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今年9月份,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接到市民举报,在市区一小区内有人私自贩卖药品。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去查看,并在公安部门配合下,依法对胡某停放社区北门西侧路边的车号为鲁L微型面包车及兴海路某社区其存放药品处进行检查。 当场查获了“某药膏”药品1047瓶,货值金额17余万元。在进一步调查确认,嫌疑人胡某没有药品销售资质,也未取得任何医药企业授权委托,从今年4月至今,共销售药品金额达2028096元。 鉴于胡某涉嫌无证经营药品货值金额已远超过5万元,违反相关规定,涉嫌非法经营药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于10月16日,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并将其违法广告检测记录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10月21日,市公安局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市食品药品稽查部门提醒,市民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到悬挂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合法药店购买。购买时,还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如对购买的药品质量有怀疑或者发现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可保留相关证据,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也可拨打电话12331进行举报投诉。
作者:张磊 通讯员 王崴 杨磊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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