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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收入锐减 部分导游要转行(2013年11月06日)


    11月的长春,早已渐渐冷了起来,吉林省内的旅游行业在冰雪来临前也进入了淡季,可对于省内旅行社来说,新《旅游法》实施以来的一个月,旅游行业显然要比往年更加淡得没有滋味。由于本地导游收入锐减、导游转行,让旅行社的生意也更加难做起来。记者了解到,一些兼职导游甚至选择在商业街卖花。
  /变化/

  淡季+新《旅游法》 导游无奈转行

  不久前,省内某知名旅行社的经理张宇(化名)走在桂林路的商业街上时,猛然发现曾经聘用过的一位导游居然在街上卖起了鲜花,“一开始她和我说,只是暂时帮朋友卖几天,可在聊天过程中得知,从黄金周后她就不再干导游这个行业了。”

  “新《旅游法》实施后,自费项目和进店项目都被明令禁止,可以说导游行业基本都会面临这样的困境,可对于吉林省来说,现在更尴尬和困难的是,在冰雪季来临前,省内的旅游市场原本就相对冷淡,导游行业收入锐减,旅行社的生意自然更加不好了。”在谈到新《旅游法》实施后对我省旅游行业的影响时,张宇告诉记者,今年10月份的团量和报团人数要比去年同期减少5成,导游作为旅游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导游的积极性对旅行社经营有着很大的影响。

  另外,张宇还针对我省的旅游市场特点分析说,“我省的地接团原本带团机会就比南方城市要少很多,有的城市,导游一年可以有300天的带团机会,可咱们省的导游也就百八十天,收入少了,自然都不愿意干了。”

  眼下,导游行业面临转型和再就业的阵痛成为了必然。昨日,我省部分知名旅行社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分析/

  禁止进店 部分导游收入减少

  带团机会少,决定了我省的导游人员以兼职为主,“一般来说,地接导游的收入分为两种,一种是不进店,旅行社支付导服费;另一种是进店,不支付导服费而给予司机和导游进店购物分成,一些善于带团和口齿伶俐的导游都选择第二种,因为凭借他们的能力在旺季时的收入是相当可观的。”我省某旅行社的一名负责人介绍说。

  记者发现,为了留住导游,很多旅行社已经开始提高导服费。旅行社在利润下滑的同时,还不得不提高用工成本。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游客也纷纷反映,出游过程中,导游的积极性明显低了不少,“以前参团旅游时,导游都会很热情地介绍这个景点,那个景点的,还会活跃气氛,可这次总感觉导游没了精神,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禁止进购物店的原因。”“十一”黄金周全家出行的刘先生告诉记者。

  /未来/

  导游薪酬将会更加完善和规范

  当然,这种所谓的“回扣”导游多出现在一些低质团和线路当中。因为对于一些高质团和出境团来说,他们的薪酬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昨日,我省某专职出境游旅行社的负责人王经理告诉记者:“以我们公司为例,公司内的导游都是正规招聘,并支付底薪的,所以针对新《旅游法》的一些规范,我们在执行过程中并没有过多的调整和改变。”

  昨日,长春市资深导游王先生告诉记者,“以后,依靠拿回扣的导游定会被逐渐淘汰,而导游的入行门槛也将会提高。” 在新《旅游法》中,记者发现,对于导游用工也做出“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规定。可以预见未来导游和旅行社的薪酬机制将会得到更好的完善和规范。


作者:郭聪  来源: 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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