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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少年私自拿钱买手机家长要求商家退款(2013年11月26日)


    一个13岁孩子偷偷从母亲钱包里拿了6300元钱,然后在某商场手机柜台买了一部苹果手机。知道这件事后,孩子家长很气愤,她想把手机退给商场,那么这6300元钱到底能否退回呢?近日,东港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投诉。
    事情是这样的,几个星期前,李女士突然发现自己钱包里少了6000多块钱。她很纳闷,“我在老城区开了个店,平时身上带的现金很多,那天我看了一下钱包,突然发现少了6000多元钱。”想到儿子经常从自己钱包拿钱买东西,李女士就小心翼翼地问了问,果不其然,6000多元钱竟被儿子偷偷拿去买了部苹果手机。一个孩子要手机干什么?还买这么贵的手机?商家怎能不制止?
    李女士非常气愤,问明具体情况后,她带着手机和购机凭证就来到某商场手机柜台,向店主解释孩子年龄小,用手机会影响学习,希望经销商给予退货。店主表示,手机是孩子自己主动购买的,并非强迫,且手机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女士来到了东港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希望帮助解决。
    查明情况属实后,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来到该手机专柜,告知店主应当依法予以退款。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营者向未成年人提供商品和服务,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特点。法律、法规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不得向其提供;已提供的,经营者应当向未成年人退还已支付的价款。换言之,因为李女士儿子只有13岁,属未成年人,购买手机超出其所能支付的范围,作为其监护人的李女士,有权要求经销商退还手机货款。经销商应当承担责任。
    原本自认有理的店主在听完12315工作人员的讲解后,最终同意全额退还6300元购机款。李女士也表示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
    12315申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关注未成年人的日常消费行为,对孩子的消费要合理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高维权意识。如果遇到类似事件,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应,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作者:李刚业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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