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信息网 HTTP://WWW.RIZHAO.CC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公积金问答:合同约定不交公积金是否合法(2013年11月26日)


  合同约定不交公积金合法吗?

  提问:我即将入职,单位跟我说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交住房公积金,另外给我补一部分钱,请问这样合法吗?

  回复:这样不合法。单位与员工自行约定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无效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中的合同条款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则无效。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法定的住房储金,在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均有必须缴纳的明确规定。如果单位不为您正常缴存公积金,会直接影响您使用公积金低息贷款等权利。

 


作者:张慧鑫 来源: 北方网

关闭窗口

免责声明:本站资料很多来源于互联网,如您认为本网站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本网,并提交有力证据,本网将在第一时间予以更改或删除。Email:info@sdrz.com
网上投稿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本站合作:9040757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