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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日照13个社会组织或被撤销登记(2013年11月28日)


  11月2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获悉,为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市民政局拟对我市13家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截至2013年10月底,日照市共有社会组织1358个,其中社会团体76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96个、基金会1个。经核查,我市有13个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接受2011年度、2012年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3条第3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5条第3项的规定,市民政局拟对下列13个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拟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团体有:日照市收藏家协会、日照市腾达车友俱乐部、日照市家禽种业协会、日照市渔业流通协会、日照市中小企业资金互助合作协会、日照市中小企业维护借款信用联合会。

    拟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日照市花卉科学研究所、日照布莱特光电研究所、日照龙特机械刀具研究所、日照沙滩足球俱乐部、日照金源信息技术研究中心、日照银帆水上运动俱乐部、日照德泰能源与环境研究所。

    11月21日,市民政局已经下达了《日照市民政局关于拟对13个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以上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市民政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市民政局以书面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已经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的除外)。


作者:李培安 通讯员 韩玉兵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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