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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2013年11月29日)
11月28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日前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情况,调整了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未成年居民除按学制缴费并选择门诊统筹整体签约的在校学生外,随家庭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政府补助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
作者:裴颖 通讯员 李希峰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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