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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关注今冬供暖:二次换热费问题开始逐步解决(2013年11月30日)
最近有市民反映:为了取暖他们不仅要交取暖费,还要向物业交小区换热站的运行费用。 记者走访了锦华小区、邮政小区等生活区了解到,这些小区都在收取换热站运行费用,不过名称并不一致,有“取暖水电损耗费”、“换热费”等叫法。价格也不一致,有的收2元/平方米,而有的则直接预收260元到550元不等。 这部分费用如何产生的,为什么向业主收取,不少居民并不了解,因此有居民交了,也有不交的。 据了解,在一些小区,热水进入小区后,需要小区换热站的二次换热后才能进入居民家中。所谓的“二次换热费”就是这个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运行费及人工维修费用。很多生活区换热站并不是由热力企业投资建设的,而一直由物业公司负责运行管理。有物业公司表示这部分费用,他们无力承担。 记者查询了《日照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日照市供热管理办法》,里面都没有说明生活区换热站运行费用由谁具体承担。那“二次换热费”到底该不该向居民收取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 该工作人员说,今年我市已制定了详细的方案,逐步解决二次换热费用问题。
作者:栋梁 文娟 来源: 日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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