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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我市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2013年12月06日)
日前,市纪委发出通知,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以任何形式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通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开展明察暗访,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查顶风违纪行为;要注重长效监督,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作者:王大鹏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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