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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第五届“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山东作为对接首都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的省份之一,分别加入了于当天成立的“9+10”区域入境旅游、“9+10”区域旅游媒体、“9+10”区域旅游研究机构、“9+10”区域旅游投资促进四大联盟,参与探索引入市场解决机制帮助区域旅游实现真正的“手拉手”。
“9+10”区域旅游协作于2008年底由北京市政府发起,由环渤海地区5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环北京4省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以及国内10个热点旅游城市(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西安市、杭州市、南京市、昆明市、成都市、哈尔滨市、桂林市)建立起“9+10”区域旅游合作机制。
“刚开始时找政府,5年过去了,该用到市场这只手了。”陕西师范大学教授马耀峰说。其实,不止“9+10”,国内现有的很多区域旅游合作体,都是偏重于政府,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明德提出,对旅游者而言,头脑里并不需要区域旅游联盟这种概念,他无论是在首都经济圈还是在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都不会改变其旅游的初衷。
在论坛专家们看来,区域旅游合作需要更多实践推进。也就是说,这种合作不但需要政府的努力,还需要落实到旅游企业的行为上。据记者了解,目前“9+10”区域旅游合作机制企业参与度不高,许多旅游企业对区域合作采取了一种观望的态度,有些旅游企业虽碍于情面或迫于压力参与了区域合作活动,却往往缺乏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如果说推动“9+10”协作是个庞大工程,需要协调的部门和企业众多,那是否小区域内的协作就会比较顺利呢?以山东省为例,先后成立的联盟少说也有十几个,但真正能让游客享受到区域间无障碍旅游便利的,为数不多。目前借助市场力量能做到的,还只是局限于几个联盟推出的门票通票等形式。诸如消除各地的政策差异与障碍,开通远程网络化预售票系统、推行旅游套票、构建城市公交网络,实行高速公路收费一卡通等等这些,已经在长三角地区推上“一体化”进程,而我们的各类联盟还没有实质进展。
“以前大家都在就联盟而谈联盟,觉得凑在一起签个协定就算联盟了,其实这需要一个适应市场变化的架构。”山东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陈国忠认为,区域旅游合作的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各要素体系的丰富与完善,管理优势的突出,可以为游客提供多选的资源空间、多样化的消费空间和多要素的消费热点,从而形成足够的滞留空间,带来旅游区域足够规模的旅游收入。
“区域旅游联合是大势所趋,有的联合可能会受制于联合体城市之间的实力不均衡,但这种不平衡,需要借助市场,亦即游客的需求来调节。”为此,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提出4点建议:紧紧把握好旅游市场需求,以此作为区域合作的坚实基础;积极探索发挥市场主体和各类专业机构在区域合作中的主体性作用;继续发挥好政府对区域旅游的促进和引导作用;通过信息技术的支撑,加深区域旅游合作。
据悉,会上达成“2013北京共识”,决定切实在“9+10”地区形成区域合作重大问题联合研究机制、完善合作区域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形成合作区域内旅游公共信息共享机制等十大机制。会上还讨论成立了“9+10”区域入境旅游、旅游媒体、旅游研究机构、旅游投资促进等四大合作联盟,并确定了各个联盟的总召集人和省区市召集人和年度工作计划。今后将基于这一工作机制,进行更具实践价值的探索性合作,力争让游客感受到联盟存在的价值。
作者:刘英 来源: 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