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信息网 HTTP://WWW.RIZHAO.CC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住房公积金问答:如何办理公积金余额还贷(2013年12月11日)


  提问:我于2013年初以我的名字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与银行签约约定用我和我爱人的公积金共同还贷。请问,我们两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能否取出来进行部分提前还贷用?如果可以的话,应该怎样办理?

  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夫妻双方办理了公积金委托提取逐月还住房贷款业务,您现希望可以利用账户余额共同提前还贷。您夫妻二人可以办理余额还贷业务,将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款本金,该业务可以在公积金中心所属任一管理部就近办理,但不能代办。办理余额还贷需要带以下资料:1.职工、配偶身份证;2.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3.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4.近期贷款还款凭证。另外,办理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部分贷款业务,没有还款金额和还款次数的限制。

 


作者:张慧鑫 来源: 天津日报

关闭窗口

免责声明:本站资料很多来源于互联网,如您认为本网站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本网,并提交有力证据,本网将在第一时间予以更改或删除。Email:info@sdrz.com
网上投稿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本站合作:9040757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