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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我市今年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计取标准核定完成(2013年12月17日)
12月16日,记者从市住建委定额站获悉,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以及外地进入日照市施工的151家企业,已按规定进行了住房公积金计取标准核定申请,现核定工作已完成并发布实施。 据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计取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按实核定年度计取标准;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企业须向建设单位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示《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年度计取标准证书》后,方可计取有关工程费用;建设工程住房公积金为规费,工程承发包与竣工结算时,承发包双方不得调整。
作者:王大鹏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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