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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山东省未来四年再改造近80万户棚户区(2013年12月25日)
按照我省日前出台的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2014年至2017年,全省改造棚户区79.79万户,基本完成集中成片、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2007年-2012年,我省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48.2万户,近200万棚户区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意见指出,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鼓励以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安置。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执行最低套型面积保障和最低货币补偿保障。安置房屋面积超出最低套型面积或原有面积的,按阶梯价格购买并拥有完全产权。
作者: 来源: 大众网-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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