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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市直特保人员医保统筹金标准确定(2013年12月28日)
12月2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日照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日前研究确定2014年特保人员医疗保障统筹金标准为1.9万元/人,并对2014年度特保人员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作出安排,以做好全市2014年度市直特保人员(离休人员、建国前老工人、老红军、1—6级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 据了解,各相关用人单位将按照标准,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特保人员医疗保障统筹金缴费工作,同时为特保人员申报确定定点医疗机构。
作者:王帅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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