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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1日起施行 动车吸烟最高罚2000(2014年01月02日)


    中国网1月2日讯 笔者近日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为深入落实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铁路总公司于2013年12月中旬至2014年1月上旬开展为期20天的集中宣传贯彻活动。据笔者深入获悉:《条例》)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等16种行为属于危害铁路安全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违法情节轻重等级予以“责令改正”,并其违规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条例》,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最高可罚款2万元;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最高可罚款20万元。

    春运即将到来,请广大旅客自觉遵守《条例》有关规定不违法携带、托运危险物品或违禁物品,不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旅客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对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笔者根据《条例》友情提示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旅客、货主和沿线群众,了解掌握《条例》相关规定,自觉履行保障铁路安全的法定义务,共同保障铁路安全和畅通,保护旅客、货主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作者:伍策 甘昌帅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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