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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电话卡购买也应“实名制”(2014年01月09日)
特约嘉宾:刘贤利(市政协委员) 通讯工具的普及拉进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也产生了一些负面作用,对社会管理造成挑战。 市政协委员刘贤利发现,有的市民在购买电话卡时并不提供任何的资料,个别市民在购买电话卡后,打电话对别人进行敲诈勒索、辱骂,过后就把电话卡丢弃,不但扰乱了公共秩序,更让公安部门无处可查,所以建议:应加强电话卡的销售管理、健全购买人资料档案。 刘贤利还发现,有的用户会接到陌生手机号码的欠费催缴单,经查证后得知,是被他人持自己身份证复印件入网所致。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他建议各通讯公司所属营业厅,要严格执行移动电话入网协议相关规定,对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人不予办理入网,同时提醒用户,为防止有人“钻空子”,在办理手机入网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果委托他人办理业务时,需同时提供委托人或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单位用户办理时,要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准确无误。
作者:李刚业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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