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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市中心区和岚山区将24小时禁行黄标车(2014年01月15日)
13日,日照市政府发布通告,2014年2月10日起,日照市中心区和岚山区部分区域实行黄标车24小时禁行。 13日,日照市政府发布《关于在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的通告》。该通告旨在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优化市区大气环境,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通告中所提的黄标车,是指达不到规定排放标准但符合制造当时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车辆。 通告规定,2014年2月10日起, 日照市中心区:丹阳路(不含)、山东路(含)、北京路(含)、山海路(不含)、碧海路(含)、绿舟路(含)、黄海一路(含)、海滨二路(含)、文化路(含)、海滨五路(含)、上海路(不含)、兰州路(含)、迎宾路(含)连线构成的封闭区域(详见附图);岚山区:玉泉二路(含)、轿顶山路(含)、凤凰山路(含)、岚山路(含)、安岚大道(含)、圣岚路(含)连线构成的封闭区域(详见附图)。以上两个区域实行黄标车24小时禁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黄标车禁行区域和道路的管控,依法查验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予以配合。 未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提供环保检验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二百元罚款。
作者:郑云歌 来源: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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