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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经营非法烟花爆竹换行拘五日(2014年02月12日)
元宵节将至,岚山公安分局节后一上班就加大了对经营非法烟花爆竹的检查力度。2月9日,巨峰派出所民警在对一村中小超市进行安全检查时,用于检查烟花爆竹的探测仪探测出距离超市约十米处一农宅内信号异常。经查询,此农宅内存放有非法烟花爆竹。 经调查,贩卖并存储非法烟花爆竹的是违法嫌疑人薛某,她在村里经营着一家小超市。 薛某交代,春节前后,烟花爆竹需求量大,为了牟利,她便从小商贩手中购进了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以便春节元宵节时出售。为躲避有关机关的检查,她将这些非法烟火爆竹存储在位于其超市前其小姑子家的南平房里。 在现场,民警共查出168支200型发财炮、400盒7寸电光花、1100盒擦鞭、56盒飞天鼠、72支91头地红、16支169头地红、86个礼花弹。这些烟花爆竹均未贴有国家强制要求的标识码和防伪标签,按规定全部禁止销售。 薛某的小超市虽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但其存储、经营未贴有国家强制要求的标识码和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仍然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据此,巨峰派出所收缴了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同时给予违法嫌疑人薛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作者:邢慧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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