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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中小学幼儿园全面禁烟市教育局开展校园禁烟活动,学校措施不力将被通报批评(2014年02月27日)


    2月25日,记者从日照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已发布《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禁止吸烟活动的通知》,要求日照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等场所,禁止师生及外来人员吸烟。
   据介绍,教育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禁止吸烟。日照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发布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禁止吸烟活动的通知》,明确提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禁止师生及外来人员吸烟。
   根据要求,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所有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在校门口的明显地方设立“无烟学校”标牌,教室、实验室、阅览室等室内活动场所要设立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校园内设立禁烟警示标语。学校要安排禁烟监督员,加强监督管理,发现吸烟现象坚决制止,是内部人员的要通报批评,确保做到地面无烟蒂、校园无吸烟。
   我市对在高等学校内吸烟也有严格限制。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需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并要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识。吸烟区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远离师生集中场地和必经通道。有条件的学校要安装烟雾报警、视频设备等装置,加强对吸烟的监控,防止有人在相对独立的办公室或实验室内吸烟。
   此外,为确保“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对禁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学校的禁烟工作将列入教育督导工作重要内容,并作为今年评选学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条件。


作者:裴颖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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