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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集赞”免费游 “馅饼”还是“陷阱”(2014年03月18日)


 “只要转发本条内容至您的微信朋友圈,并关注本公众账号累积获得26个赞起,即可获得本公司送出在深港澳五天四晚免费游。”

  最近一段时间,这类集赞送免费旅游的广告帖在微信朋友圈里被疯狂分享。面对分享者的“求赞若渴”,很多人几乎不看内容就直接点赞,其间也有不少人顺势继续转发。点赞送旅游、送机票、送护肤品、送日用品……琳琅满目的“惊喜”时刻活跃在朋友圈。

  日前,已经有不少媒体披露,这类免费项目存在着欺诈行为,不少人甚至在网上晒出了自己上当受骗的经历和证据。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方式让人走入免费游陷阱?又该如何识别此类欺诈行为?一旦上当该如何维权?

  “零负团费”新变种

  如果有人告诉你,转发微信收集27个“赞”,就能获得港澳四天免费游,你会相信吗?

  其实,这其中就有通常所说的“零团费”或者“负团费”旅游,即旅游组织者以免费或低于旅游成本价的价格来招揽游客。

  在“零负团费”模式下,游客根本没办法享受舒适的旅途,游览时间大大压缩,还需花费一定金额在“指定”的消费项目上,如低劣景点、旅游纪念品、观看表演、各种小费、购物商店等。“零负团费”的本质是欺诈游客,非法牟利。

  这些年,“零负团费”现象屡禁不止,形式和传播手段不断演变。随着电脑、手机的普及以及网络新媒体的发展,“零负团费”也在发生变异。

  2011年6月,某团购网站推出“608元享浪漫海南五天游”,因涉嫌“零负团费”被查处。

  旅游法实施之后,国内“零负团费”的现象有了明显好转,为何港澳游市场依然屡禁不止?

  据深圳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会长、深圳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斌分析,一些“黑社”抓住国内很多游客对香港、澳门不了解和贪便宜的心理,组织港澳“零负团费”游,游客发觉上当受骗时人已在港澳,维权成本高,同时这些“黑社”根本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给执法部门打击查处带来很大困难。

  深圳港澳游组团社有“身份”可查

  微信“点赞”获赠免费港澳游?在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看来,这事涉嫌“零负团费”组织招徕游客。

  港澳游“零负团费”一般是指冒用正规旅行社的名义,以低价、免费为噱头吸引游客,表现形式多为旅游赠券、贵宾卡等,通过非法组织游客到港澳地区购物。

  据吴斌介绍,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就要非常小心。《旅游法》实施之后,旅行社几乎不开展旅游免费券、贵宾卡等活动。2012年全国旅行社企业的纯利润只有1%左右,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免费午餐”提供给游客。作为资源整合服务提供商,旅行社几乎不可能同时协调飞机、火车、景区、酒店等为游客提供免费服务。

  “港澳游遭投诉的旅行社,多数为‘野马旅行社’。”业内人士说。“野马旅行社”指的是无证经营旅游业务的公司或个人。

  这类“旅行社”,以前多在各大口岸、机场、火车站等场所大量派发虚假宣传广告,现在则在网上打着“国旅”、“康辉”、“中旅”等名义,通过设立“钓鱼网站”、微信、微博账号招徕游客。

  吴斌对此深有感触:“在网络搜索引擎上输入我们公司名称,不止出现上百个类似的网页,一般游客难辨真假,各种钓鱼网站劣迹斑斑,让人深恶痛绝。”去年2月,“20多名赴港游客夜宿旅游大巴”事件,就是由一个号称“深圳国旅”的野马旅行社组织,深圳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躺着中枪”。吴斌说,类似事件太多,他们公司自2002年开始就以“新景界”的形象对外推广。

  维权专家则提醒,游客要养成理性消费习惯,不可轻信低价旅游、免费旅游的诱惑,如遇到问题也不要忍气吞声,应保留有关证据并主动举报或报警。

  据统计,内地80%以上港澳游旅行团经广东口岸过关。吴斌提醒,游客在报名参团旅游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旅行社的资质,选择正规旅行社营业网点或正规的旅行社网站。如果通过深圳的旅行社报名参团港澳游,旅行社的名字、地址和资质,均可以在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网站查验。

  早在2011年,深圳市已率先实行香港游业务签章备案制度,全市具备组织香港游的旅行社,均须将业务章和组团审核人签名样本,报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备案,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再将此备案发给香港旅游业议会。香港旅游业议会根据深圳提供的印章和签名样本,审核香港旅行社提交的行程确认单,如发现有香港旅行社接待非深圳组团社组织的旅游团,议会将对该旅游团不予登记,香港旅行社则不能接待该旅游团。

  自2013年1月起,深圳就启用了赴港澳旅游团队名单管理系统,对港澳游团队名单严格实行先审核后盖章的管理,去年通过该系统审核的63万个旅游团队未出现一宗旅游质量纠纷和投诉。

     “集赞”就能免费游港澳?

  一条在朋友圈里被争相转发的“免费游”微信大致是:标题写着“集赞赢深港澳游”,然后在内容里罗列出微信点赞闯关赠送规则,并标示出活动截止时间。

  这条微信用较多的篇幅说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请大家仔细阅读活动规则并严格遵守”,其中包括参与活动的方法:发截图至公众账号,并留下姓名、电话、收卡地址,同时提示“邮费自付”;旅游卡的使用权限为25~56岁之间非广东、海南户籍的中国公民;每位微信账户仅能兑换一次等内容,并在最后声明“在法律允许下,本公司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事实上,发这样一条信息到朋友圈,让身边的小伙伴们点点赞,不是难事,可是,如此轻而易举就能换得港澳免费游吗?

  记者首先按照朋友圈分享的点赞信息上的“康辉港澳旅游”,在3月9日拨打了其预留的客服电话,得知活动出发地点为深圳口岸,集合后开始港澳五日游,“一切行程全部免费?”记者追问这个团是否为康辉旅行社接团,以及这趟行程费用大概多少,客服人员显得有些不耐烦,并没有给出正面回应,只是一再表示,“旅行团没有任何费用,除非你自愿花钱购物”。

  随后,记者从深圳康辉的官方网站上了解到,深圳出发的港澳五日游团费在2200元左右,依据行程安排略有浮动,也就是说,随手按下几个赞就能换取千元大礼。

  当记者拨打官网港澳旅游专线询问时,对方否认用微信举办过任何“点赞赢免费游”,并提醒“谨防上当受骗”。

  作为旅游达人,张小喵早在这个活动兴起时就已经提高了警觉,“哪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而且坚决主张,“这种消息散播出去就是坑人的,消费者根本占不到便宜”,而且令她有些无法认同的是,“如果明知是陷阱还帮别人推广的,我就不能理解了”。

  那么,商家“陷阱”的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动机呢?北京一家企业公众号值班主管王永波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表示,“很多客户做宣传要求推广账号粉丝订阅用户至少2万,每篇软文转发量达到1000次。一些推广号想接单,又没法像微博一样花钱买‘僵尸粉’,只好借助类似诱导转发或集赞的活动提升转发量和订阅数。”他说,很多人以为只要不去就没损失,但无形中已无偿帮商家提升了数据量。而且即使有人要求兑奖,商家也能以抽奖为由筛掉大多数。“反正后台数据和中奖名单都不公开,完全由商家说了算。”

  比这种更为可怕的“陷阱”则是,冒用正规旅行社名字的“野马旅行社”或个人。

  “零负团费”与“购物链”

  记者在网上以“微信点赞”、“旅游骗局”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网友纷纷吐槽,也有网友怒斥此类行径为“强迫购物游”,直呼“太坑爹”、“不敢去”。

  名为“古鳖”的网友获赠好友送的“港澳四天双人游的贵宾券”,起初激动得不行,爱不释手,可是没多久他就看出问题了,首先券里的主办机构是“全国3·15打假办、港澳旅游发展管理局”,他感慨,“这叫法太怪异,送个旅游券跟全国打假办有什么关系?这不是欲盖弥彰吗?”而且,这家叫香港先盈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协办机构仅留一个手机号码作为报名热线。

  除此之外,旅游券上注明“使用该券需另付360元司机导游小费及口岸服务费”,与承诺的免费并不相符,而且还有一条完全不合理,令其斥为霸王条款的项目——“本券仅限年龄在25~58岁之间的中国公民使用,不在此年龄段内游客要加收1000元。”

  其实,不止“古鳖”披露的这些破绽,仔细看一下这四天三晚的行程说明就不难发现,此次的港澳之行除了一些常规的景点外,每天都安排了购物点,有珠宝店、礼品店、特产店、免税店等,占去了大部分行程。虽然该旅游券外纸壳上也承诺“不强制购物”,还标出《旅游法》中关于不得强制购物的相关规定,同时若有所指地标示出“但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这不禁让人自然而然地联想到,通过低价操作模式,在港澳游中火爆一时的“零负团费”,但《旅游法》实施后,旅游相关部门已对旅游市场的这一顽疾,设置了规范、禁止和处罚性规定,并明令禁止旅行社以此模式开展经营活动。

  事实上,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也曾在1月24日,通过微信公共平台开展过粉丝福利活动——收“赞”赢大奖,即收集到30个赞,在1月25日22点前截图回传,就有机会赢取“北京—香港往返机票一席”,活动在1月27日的推送消息中“开奖”,公布了获奖粉丝。

  该平台的负责人郭海云告诉记者,他们举办这次活动之初,并不知道朋友圈中的“点赞骗局”,而是纯粹作为与粉丝的互动而开展的,“大家参与的积极性都很高,不少人传回的截图中集了100多个赞,让我们很感动,但是我们真的是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来抽取这个‘幸运儿’的。”她坦陈这次活动的宣传效果很好,不否认未来还会根据情况需要,以此方式继续互动。

  但据了解,微信集赞促销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了腾讯官方重视,其表示坚决打击利用公众号强制或诱导用户转发和集赞,已处理了一批被举报的公众号。

  记者再次搜寻此前的“康辉港澳旅游”等几个发布过“集赞免费游”账号时看到一行信息,“因用户举报,经证实,你所关注的公众号因违规已经被屏蔽所有功能。”截至记者发稿,“康辉港澳旅游”公众账号又恢复正常。

     共同抵制“虚假促销”

  微信破绽

  对于这样的“免费游”微信,北京伟博律师事务所的李伟民律师说,这条信息的表述类似于《民法》上的“悬赏广告”,“经营者一方或者非特定主体,对外邀约并提出条件,承诺满足条件可以获得什么,若有人接受这个邀约,那么这个合同是成立并生效的,如果不能履行,主体是要承担责任的。”

  他表示,在声明中提到的“在法律允许下,本公司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就受到限制,不能够再私自变更或撤回,而经营主体补充的、倾向于单方的条款,欲免除责任的方式是无效的。”

  他认为,微信平台中的承诺本身就是履行合同最重要的依据,消费者点赞获得的旅游贵宾券或者旅游卡的消费事项需在最初的平台上就阐释清楚,特别是最受关注的奖品如何兑现等事项,甚至旅游具体行程等细节也需要事先声明。而兑奖后在旅游券上新出现的补充条款,如“收取司机导游小费”、“加收超出年龄段费用”等都属于侵权行为。

  “首先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没有履行完整的告知义务;此外,给导游小费更是旅游法明令禁止的内容。”李伟民说,商家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和《广告法》的事实非常明显。

  维权路径

  若有消费者陷入了“免费游”的泥沼,那么该如何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伟民律师也给出了建议:其一,要保留商家的微信记录,包括其微信宣传的相关内容,文字、录音、视频等资料;其二,保留商家给出兑现承诺的材料,例如旅游券、行程单;其三,保留旅途中所去相关地方的凭证,拍下照片,若跟工作人员一起,可做录音。拿着相关材料,可以通过12315投诉,也可找商家协商解决,若都无果,还可以启动司法程序进行维权。李伟民肯定地表示,“因为此事的违法行为非常明显,所以,相关部门还是会做出处理的。”

  理性消费

  “明知道微信内容违反《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规定,仍不负责任地转发,或者贪便宜去尝试,那么,消费者自身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李伟民指出,“我们应该倡导一个基本理念:理性消费、合法消费。”

  在李伟民看来,面对商家的不规范、欺骗行为,广大消费者更需要提升自身素质,不盲目跟风,保持理性,“看到不能兑现或不确定性的承诺,没有公布程序的内容,不要参与,免得被他人利用。”

  同时,消费者更要做到合法消费,“一旦自身权利受侵害,就要及时发出声音,积极维权,这样才能防止其他人犯同样的错误。”李伟民特别指出,消费者一定要摒弃那种对于他人受骗的冷漠态度,因为社会的良好秩序需要每个人齐心协力来维护。


作者:王洋 郭光明 来源: 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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