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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高速启用收费系统“灰名单”遏制闯关行为(2014年03月18日)


     随着高速公路联网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计重收费普及,超限车通行费大幅增加,部分车主、司机在利益驱动下,想方设法地偷逃通行费,其中,车辆闯关就是常用手段之一。
    3月15日,记者采访了日东高速公路管理处。日照站站长金强磊介绍,在日常收费过程中,偶尔也会发现有闯关逃费的车辆,有的车辆撞开栏杆恶意闯关,也有的车辆在前车缴费通过后,迅速跟车闯关。“由于车辆在闯关过程中,需要加大油门,很容易与前车发生追尾,也有可能撞上收费员及其他路过的人员,不仅影响了正常的收费秩序,还对其他车辆、人员构成一定的安全隐患。”金强磊说,目前高速引入使用闯关车辆灰名单功能,闯关逃费车辆在补缴费用前将不能上高速。
引入闯关车辆灰名单功能
    为了遏制闯关逃费行为的发生,自五省市ETC联网收费后,山东省对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进行了升级,近来引入了“灰名单”功能,对在高速公路上进行闯关等行为的逃费车辆全部加入到“灰名单”中,入口领卡时系统将不再允许发卡,禁止再次行驶高速公路。只有补缴通行费后,将该车从灰名单中删除才能驶入高速公路。
    日东高速公路日照信息分中心负责人表示,当有车辆闯关时,信息分中心详细记录闯关车辆的信息,包括:时间、车牌号、车型、车辆颜色等车辆特征,做好车辆闯关录像的备份工作后录入到灰名单中。
闯关车补费后才能上高速
    日东高速公路日照信息分中心负责人给记者举了例子,3月13日,一辆黑色轿车从日照站入口驶入,收费员在输入车辆信息时出现“该车进入灰名单,原因为闯关车”对话框。分中心监控员通过省联网收费稽查管理系统查询到该车行驶轨迹,该车在2月22日12:01由海湾大桥收费站上高速,当日13:25经日照站跟车闯关下高速。开始该司机矢口否认闯关事实,通过查看备份录像,司机心服口服地补交了高速公路通行费。
    《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对拒缴、逃缴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车辆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限制其通行,并责令其补交应缴通行费;拒不补交的,可责令车辆停放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车主承担。


作者: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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