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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岚山推行低保镇级直接受理制度(2014年04月15日)
为进一步完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的机制,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岚山区针对城乡低保操作不规范、责任不明确、监督不到位问题,着力推行乡镇直接受理低保的申请制度,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低保工作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为保证低保乡镇受理制度的严格实施,岚山区为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了一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配发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对低保工作人员制定岗位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建立规范的低保工作流程。坚持乡镇受理制度,制定完善《岚山区低保申请条件》,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收入和逐户核实;坚持乡镇为主导的民主评议和“三公示”,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坚持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公开化、资金发放社会化。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分别实行责任追究制,哪一级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级责任;哪一个人出现问题,追究哪一个人责任。坚持“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低保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区民政局、镇民政办设立低保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信访案件,一经查实,除追究责任人责任外,还将追回低保金直至3倍罚款。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印发《城乡低保政策问答》及《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充分利用区民政局网站,镇、村宣传栏,赶大集、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使低保政策的落实更公开透明。
作者:李向君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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