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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岚山区财政局强化涉农小微资金监管(2014年04月15日)
针对涉农小微项目的“小、散、难管”现状,岚山区财政局创新举措,把好四道“关口”,念好“紧箍咒”,加强农业小微项目和资金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严把项目申报关。创新项目申报乡镇属地管理,建立项目申报责任人制度。统一遴选项目建立项目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效益情况进行分析论证,择优上报,减少项目申报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加强项目的实用性和带动性。各镇办上报项目必须由镇办把关,签字、盖章,并出具《农业财政项目资金承诺书》。 严把项目验收关。加强基础财政所监管。充分发挥基础财政所就近、方便管理优势,加强对支农项目隐蔽工程、工程变更、竣工决算现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影像留存备查。报账提款竣工验收申报书联合验收单位必须有财政所盖章、财政所验收人员签字。 严把验收复审关。采取第三方验收复审。对乡镇竣工验收通过的项目,区财政局委托中介评估机构按不低于30%比例进行抽查复审。复审结算工程量不达标的,按相应比例扣回财政资金,两年之内取消项目实施单位一切财政奖补项目。 严把报账发票关。实行报账提款方式拨付资金的,工程决算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报账的支出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的发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工程支出原始单据。项目实施单位为村居的,发票上必须盖村民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公章、负责人签字。
作者:陈磊 张守英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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