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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桑园镇民主决策得民心(2014年04月17日)
今年以来,桑园镇创新社会管理方法,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实施重大事项“两审两议”民主决策工作法,通过“村级提案、镇级预审、村民公决、镇级监督”四个步骤,推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村级提案”即对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常规事项和重要事项)由村主要负责人提出,提交由社区包村干部参加的村两委会、村党员会及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酝酿,形成初步施政计划后,填写《重大事项申报审批登记表》,连同会议记录上报镇民主施政工作办公室审批。“镇级预审”即镇民主施政办公室接到各村上报的村级事项办理计划后,就上报事项予以法律和政策层面把关,对符合要求及村情的事项予以审批,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村民公决”即上报事项把关后,凡重大事项,先由村党员及村民代表集体讨论形成实施方案,并逐户填写《重大事项入户征求意见书》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予以民主决策。“镇级监督”即实施过程中,镇民主施政办公室强化镇级监督指导,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做到决策前公开方案,决策后公开结果。各村上报事项实施方案、决策结果要在公开栏予以公示3天。 目前,该镇已有10个村对包括村庄规划调整、大批宅基地的安置、涉及全体村民的土地流转、土地分配调整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民主决策。民主决策工作法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管理权,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架起了干群“连心桥”。
作者:崔志强 崇亮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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