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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日照印发《日照市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试行)》(2014年05月08日)


    5月7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日照市印发《日照市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从设立安全组织机构、交通安全管理、校园安全保卫等方面设立66条具体规定保障学生安全。其中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
    《标准》中要求,学生规模3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有专职安全工作人员,300人以下学校可安排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学校要建立相关安全制度,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等管理制度。
    学校要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杜绝超载超速现象发生,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协助查处。要求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学,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上学。
    《标准》对学校饮食安全管理有明确要求,学校食堂的环境要整洁卫生,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知识培训,食堂工作间需安装监控摄像头,工作过程全程录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食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设出售食品、饮料、玩具的小卖部等。


作者:裴颖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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