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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我市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2014年05月20日)
近日,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为鼓励全市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日照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出台,《办法》细化了不同类型案件补贴发放标准,其中,跨省办理的案件,每件可获得1500元补贴。 《办法》对办案补贴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即在本区县内办理的案件,每件补助500元;跨区县办理的案件,每件补助800元;跨市办理的案件,每件补助1000元;跨省办理的案件,每件补助1500元,对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援助案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两倍的办案补贴数额。同时,明确了不予补贴的三种情形,即因承办律师的过错给受援人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接受受援人及其亲属的钱、物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不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 此外,《办法》规定,办案补贴经费按实际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数拨付,补贴标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实行动态增长。
作者:侯庆萍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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