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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五莲县教育局出台重大决策公示制度(2014年05月23日)
5月20日,记者从五莲县教育局获悉,五莲县《教育系统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制度》已出台,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重大决策事项,教育局机关及各学校要一律对外公示,对应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不规范的,坚持不颁布、不实施、不执行、不承认的“四不”原则。 公示制度从公示的内容、方式、程序、期限等方面均作了统一规定。其中,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教育重大决策、教师招聘录用、人事任免、招生、收费、资助、评优树先等事项。针对不同公示内容和公示对象,责任学校(单位)可通过全体人员会议、教育信息网、政务财务公开栏、宣传栏、校报校刊、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无明确公示期限的,最少公示3天。同时,所有公示须经单位负责人签批,明确意见建议、受理单位和反馈渠道、方式等,对反映属实的意见建议,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未采纳的公开予以说明。
作者:裴颖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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