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旅游 | 房产 | 资讯 | 体育 | 企业 | 图片 | 视频 | 政府 | 政协 | 网上日照 | 渔家乐 | 酒店预订
|港城快讯|
东港首例解除强制医疗案落判(2014年06月12日)
小时候患有间隙性精神障碍,但经治疗,已近康复。可是多年以后在一次意外争吵中,突然情绪失控,重伤他人,这是病症复发还是故意为之?6月11日,东港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向记者讲述了该案的前后经过。 村民郭海洋(化名)因幼时受到一次严重伤害,被确诊为间隙性精神障碍,经多次住院治疗和家人的精心照料,郭海洋的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平常时间,他头脑清醒,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与常人无异。 但在2012年与他人的一次争吵中,郭海洋突然情绪失控,随手捡到砖头不顾一切向对方袭击,造成对方重伤。公安机关随后将其抓获,并对其进行了医疗鉴定,鉴定的结果为郭海洋依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案经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郭海洋被依法进行了强制医疗。 今年2月19日,经精神病防治院精神科医师评估,郭海洋目前意识清楚,未发现幻觉、妄想,无暴力行为及危害他人的危险性,并出具了住院病历、解除强制医疗意见书等书面材料。据此,该精神病防治院向法院申请对郭海洋依法解除强制医疗。 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郭海洋现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郭海洋解除强制医疗,由其法定代理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因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郭海洋对此前的重伤他人一案不需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东港区人民法院近年来落判的首例解除强制医疗案件。 (文中案例由东港区人民法院 李娟 提供)
作者:秦钊 来源: 黄海晨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