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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侦破首例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2014年06月23日)
6月18日,记者自环保部门获悉,近日,日照公安、环保部门联手,成功破获一起倾倒危废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这是日照侦破的首例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整个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 据悉,5月14日,犯罪嫌疑人将载有不明液体的大型油罐车,停靠在岚山区高兴镇沈家村北的小桥上,向桥下河内倾倒含酸废水。此举被村民发现后报警,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 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先后3次将某植物油厂的含酸废水倾倒在此,每次约18余吨。随后,岚山环保分局会同市环境监测站对倾倒在河沟内的含酸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发现废水为强酸水,属危险废物。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去年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进一步侦查,另外两名生产企业负责人用大型油罐车非法倾倒含酸废水20余车、800吨左右,同样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以来,全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多次执法行动,已对全市40多家重点企业进行了检查。
作者:史树梅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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