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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政府投资新建建筑将执行“绿色标准”(2014年06月25日)
为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今后我市市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及部分民用等新建建筑项目将全面执行绿色标准。 近日,省住建厅制发了《关于部分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标准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要求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馆、等由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建筑,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由政府投资集中兴建、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4类新建及处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的政府投资类民用建筑项目,应当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至少达到一星级要求。 据了解,我市全面贯彻上述标准,同时市城市规划区内8万平方米以上、县城规划区内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为确保我市政府投资及部分新建民用等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我市加强绿色建筑从规划、设计到竣工备案全过程监管,将规划许可证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备案作为重要监管节点。
作者:马秀萍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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