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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五莲县人民法院: 开展“三级回访” 践行司法为民(2014年07月16日)


    电子回访、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五莲县人民法院通过建立电子审务督察平台,开展“三级回访”制度,监督司法公正,争取当事人满意。

    在一起合同纠纷的审理中,当事人冯启红对案件审判人员的态度不满意。得知这一情况后,五莲县人民法院监察室的干警及时上门回访。

    当事人冯启红:我是原告,是不是我得有说话的权力?你问我我是不是得说话啊?我不满的时候是不是得跟法官说啊?他就不让我说话。

    五莲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陈祥高:刚才你反映我们办案人员态度不好,你认为偏袒一方的这个问题,我们回去会认真调查核实,一经查实我们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你看呢?

    当事人冯启红:就是说按你们上门回访的这个态度,我很满意。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案件办理流程及办案人员工作作风的满意度,今年4月,五莲县人民法院建立了电子回访、电话回访与上门回访“三级回访”制度。

    五莲县人民法院监察室王培蕾:对电子回访中当事人回复不满意或者不知道的,我们平台操作员将对其进行电话回访,如果电话回访,当事人仍不满意,我们监察室再派专人对当事人进行实地上门回访,如果实际上门回访还不满意,我们就调查原因,研究措施,做好解释,争取让当事人满意。

    在“三级回访”过程中,法院干警还会提醒当事人注意案件审结后的一些事项。

    当事人刘春英:我本来都不知道,这还要申请执行,法院的人就提醒我告诉我,然后怎么样去办,这样就给我解决一个很大的问题。

    五莲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王剑: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平台的继续运行,能够督促我们的审判人员更加扎实的做好工作,更有效的为人民服务。最有效的从源头上减少当事人不满意因素的发生,从而最实际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作者:陈占军 陈常艳 来源: 日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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