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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六项机制打造“阳光低保”(2014年08月01日)
为切实有效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等问题,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今年,五莲县建立完善六项工作机制,认真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促进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承诺机制。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各乡镇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全部签订不违规干预低保工作、不违规办理低保《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促进低保工作的廉洁高效和公正透明。 复核机制。各乡镇对现有低保对象普遍进行走访调查和信息核对,复核率必须达到100%,低保对象变化情况予以公示,坚决抵制人情保、关系保。 抽查机制。县民政局成立12个工作组,全局人员齐上阵,在乡镇复核结束后,分别包联乡镇,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通过“访、查、看”的办法对低保户收入进行审核,核实低保对象,强化跟踪测算。 备案机制。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低保的,由县民政局进行入户核查和备案。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应准确填写姓名、任职情况,本人与低保对象“关系”,“享受低保原因”等。 长期公示机制。复核、抽查结束后,所有在保低保对象全部在村居公开栏长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对象姓名、性别、致贫原因、每人享受低保金额、家庭住址等。 信息核对机制。对复核、抽查有疑问的低保对象,充分发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核对其房产、车辆等隐性经济状况,确保形成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三项条件缺一不可的低保对象认定标准体系。
作者:刘玮玮 吴乃庆 陈伟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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