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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10家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2014年08月26日)
日前,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筛选出10家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中,东港区3家,莒县2家,岚山区、五莲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各1家。 据了解,从5月份开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开始接受企业申报,经县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存档审核后,最终确定了10家药店进行试点。根据要求,试点药店要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并设立专门存储区域单独储存婴幼儿配方乳粉,禁止与药品混放。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人员须经相关法律法规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经营药店承担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问题乳粉先行赔偿制度,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试点期间,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将加大对试点药店的监督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取消试点资格。同时,严厉查处未取得许可和营业执照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行为。
作者:牟艳霞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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