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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我市中小学校周边餐饮食品店全部亮证经营(2014年09月22日)
全市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所有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必须作出安全承诺、亮证经营、留存进供货单据,实现规范经营,确保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这是日前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的。 据了解,从现在开始至2015年6月底,我市将逐步规范学校周边的餐饮食品单位。要求中小学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所有经营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且食品店必须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店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摊贩、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食品店和餐饮店则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名备案方可经营。各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经营负责人要分别签订安全承诺书,保存好进货单据、供货者许可证复印件,公布米、面、油等加工原料和添加剂的名称和生产厂家,保证食品原料的安全。 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实施网格化、规范化、痕迹化监管,并随时进行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同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校长评议等活动,并鼓励群众拨打“12331”热线投诉举报,群策群力,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作者:牟艳霞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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