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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日钢奎山生活区A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2014年09月23日)


一.工程概况
    拟建项目总投资7.45亿元,规划总用地148976.6 m2,总建筑面积372636.8 m2,其中:规划11层住宅楼25栋、17层住宅楼15栋,建筑面积为268157.9 m2;规划2层商业楼12栋,建筑面积为18405 m2;规划2层配套公建1栋,建筑面积为5737 m2;规划3层15班幼儿园1栋,建筑面积为4500 m2;规划2层健身中心1栋,建筑面积为1237 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84258.7 m2;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为20220.2 m2。
    拟建规划住户2382户,建筑容积率1.8,建筑密度20.5%,绿地率35%,机动停车位2174个(住宅配套停车1953个,商业配套停车221个),非机动停车位3487个。
二、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防治措施
    (1)  废气
    冬季采暖由城市供热管网集中供给,运营期主要环境空气污染源为燃气废气、油烟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燃气废气通过楼顶的排风口排放,由于其排放量较小,通过楼顶大气稀释和扩散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住户安装油烟净化器净化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地下车库独立设置机械供排风系统,汽车尾气经大气稀释和扩散,同时通过增加绿化,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  废水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幼儿园餐饮废水等。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日照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崮河,进入付疃河,最终进入黄海。拟建项目外排废水量较小,经日照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黄海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影响较小。
    (3)  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属于房地产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等,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  噪声
    主要噪声源包括水泵房、换热站、燃气调压站以及交通噪声等,经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后,拟建项目噪声源对区外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5)  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住户用天然气,拟建项目使用的天然气为管道天然气,不设储存区,环境风险水平较低。
三、外环境对拟建项目的影响
    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为周围道路杭州路、疏港高速等的交通噪声影响。
拟建项目通过合理规划总图布置与房屋建筑设计、落实建筑墙体隔声、安装隔声窗或双层中空玻璃窗,拟建项目受周围道路噪声的影响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四、环境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山东省鲁环发[2007]131号、鲁环函[2012]263号等审批原则;选址符合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合理;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均采用有效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符合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要求,并建立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只要认真落实环保措施,真正做到“三同时”,该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  查阅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的十日内通过E-mail或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如需进一步索取补充信息,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2)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日照港城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均委
    联系方式:15865998222  wangjunwei01@rizhaosteel.com
    评价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殳伟华
    联系方式:15011296066  gongzhongcanyu2007@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拟建项目周围村庄居民、街道办事处、部分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拟建项目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就公众对拟建项目及建设单位的了解程度、项目区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公众对拟建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了解、是否支持工程建设以及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公众关心的事项征求当地有代表性的公众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便于广大公众了解拟建项目的具体情况,本公司采取发布公告、发布报告书简本等形式。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该项目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公告发布单位:日照港城置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4年9月23日


作者: 来源: 日照市旅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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