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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海洋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2014年10月11日)
10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我市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黄金华,副主任梁云爱、王森勋、高丽萍、崔亮,秘书长万志新及部分委员参加。副市长郇梅陪同。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华能日照电厂入海排污、日照港港口规划调整等现场,赴岚山区前三岛乡查看了海洋牧场建设情况,并听取了市政府有关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对相关工作给予肯定。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深入贯彻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坚持依法管海、依法治海,大力推进以海洋为重点的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海洋经济实现快速协调发展,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海洋法治建设成效突出。 黄金华指出,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事关日照可持续发展和海洋特色新兴城市建设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规划用海、集约用海,妥善处理好海洋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经济发展再上新水平。要坚持海陆统筹、源头治理,着力控制陆路污染物排海,积极推进临港产业转型升级,走出一条具有日照特色的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海洋经济发展新路子。要把严格执法与加强法制宣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海洋执法监管效能,增强公众的海洋环境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关注海洋、保护海洋、科学开发利用海洋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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