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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食品药品违法 媒体“指名道姓”(2014年10月28日)
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日照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从10月份开始,在门户网站和有关媒体实名公开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信息。 据了解,需要公开的案件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依法查处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公开的案件信息包括案件名称、被处罚的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以及履行情况等信息。被公开的案件信息将在作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且公开时间不少于2年。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于不予公开的案件将实行严格的审查批准制度,对于不依法履行案件信息公开的责任人将给予行政处分。 据悉,各区县也将同步公开辖区内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信息。 食品药品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好 刘永强 为增加行政处罚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日,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日照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率先在其政务网站开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网上公开”专栏,实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实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将更好地保障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对食品药品违法单位和个人架上“高压线”,提高其违法成本,一旦从事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被查处,将会付出高昂的代价,其在社会上的诚信将受到影响。此举旨在主动接受群众对查办案件的监督,搭建了群众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平台,促进了执法办案人员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行使,必将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作者:孙传伟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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