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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意见要求每市至少建1所创业大学(2014年10月30日)
日前,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出台关于在全省创建创业大学的指导意见,到2014年年底,有条件的市力争建立1所创业大学。到明年年底,每市至少要建立1所创业大学,自2016年起,创业培训任务全部由创业大学承担。 按照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创业大学是集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非学历创业创新人才培养载体。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创建原则,吸收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合作办学。 今后,创业大学将创业培训与创业实训、创业服务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扶持资金、创业场地等配套服务。开展“一对一”创业辅导,推荐1名创业咨询师或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全过程创业咨询服务,将在全省范围内评选20家左右省级示范创业大学。
作者: 来源: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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