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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明年起不合格危险品罐车不予年审(2014年10月31日)
10月30日,记者从市港航管理局获悉,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无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品罐车,依法不予通过年审,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针对危险品运输准入门槛低的现状,此次交通运输部严格了企业准入、运输工具准入、从业人员准入管理。2015年年底前,暂停审批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做好“挂而不管、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安全责任不落实车辆的清理,实现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全部车辆公司化经营。 2017年年底前,暂停审批内河水路油品、化学品运输单船公司。危险品运输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限期予以整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仍未达标的企业新增运力和扩大经营范围。对于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三年内不予重新核发。 《意见》同时还明确了严格危险货物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港口危险品罐区、码头等要做到监测监控全覆盖;推进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细化落实重大风险源安全管控责任制,建立风险源数据库;完善道路水路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纳入地方政府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等。
作者:秦钊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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