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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旅行社服务新“国标”开征民意 旅游产品须标明餐饮住宿事项(2014年12月08日)
近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旅行社服务通则》国家标准、《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均已完成报批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在新“国标”中明确规定,旅行社今后在提供旅游产品时,也应向游客提供产品说明书,标明餐饮、住宿、娱乐、行程、交通工具、目的地注意事项等各项出游相关要素,使旅游产品的内容对游客做到完全透明化。 记者在两项“国标”的报批稿中发现,新“国标”从旅行社相关术语定义、产品销售、产品要求、旅游服务实现、旅游服务质量管理等层面对相关服务标准做出了规范。其中在“产品要求”一项中提出:旅行社在向旅游者或零售商发布产品时应提供产品说明书,详细说明产品应具备的要素。产品说明书应包括:线路行程;所采用的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会议(如有)地点、规格及标准;餐饮标准及次数;娱乐安排;产品价格、价格包含及不包含的内容、产品价格的限制条件(如报价的有效时段、人数限制、成人价、儿童价等);游览时间及季节差异;旅游目的地资讯介绍及注意事项;针对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保障措施;投诉电话。
作者: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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